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2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3-19 14:52
工作地点: 温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和省级医疗卫生人才有关遴选等相关规定,温州市中医院决定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一)温州市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温州市中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其主要职责是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养生、保健等。拥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2个(妇科、康复科);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中医妇科、肾病科、康复科、神志病科);省中医重点学(专)科9个(中医妇科、肾病科、中西医结合老年康复科、肝病科、针推康复科、脑病科、脾胃病科(消化科)、骨伤科、护理学)。开设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培育)、温州市中医药科研实验中心、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心、温州市中医药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药食植物活性成分与健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温州分中心)。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1个岗位共2人。
序号 | 引进单位 | 岗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学历层次 | 职称条件 | 引进条件 | 引进人数 |
1 | 温州市中医院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科研人员) | 基层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主任医师或教授职称及相当职称 | 符合浙江省有关卫生人才引进标准 | 2 |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户籍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临床技术水平,从事原创性、前沿性、引领性、创新性医疗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做出较强贡献或具有较高潜力。在本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或影响力,得到业内同行专家认可。
3.全球引进优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
4.人才需尚未全职回国(来华)或回国(来华)不超过2年的,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签订全职合同期不少于5年。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本院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结合本院实际可聘数及引进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院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对于引进人才,本院将按照“一人一策”与人才协商制定待遇方案,确保人才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全方位保障。
对符合我市ABCDE类认定标准的全球优才,在个人奖励项目经费、购房优惠、子女就读、家属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保障。
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一般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引进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引进人员。
除按规定完成引进工作的岗位外,本院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经考试、考核后,本院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引。
本院将在集中公布引进信息的基础上,在医院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医院引进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引进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引进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在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岗位。
报名方式为应聘者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学历”)。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应聘者按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审核
本院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考核
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答辩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对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拟引进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本院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院、主管部门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引进手续。
本院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引进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引才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医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引进相关通知和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温州市中医院组织科,联系方式:0577-56671572。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温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联系方式:0577-56671511。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引进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向本院直接咨询。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577-56671572
联系邮箱:390477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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