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7 16:00
工作地点: 宿迁
公告详情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苏州宿迁两市共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江苏目前最具竞争力的南北共建园区之一。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管委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0名工作人员(3名在编人员、7名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5年10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联系(0527—80976162、8097616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19日9:00—4月27日20:00;
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5年4月19日9:00—4月28日16:00。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9:00—4月29日16:00。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岗位专业知识等为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对心理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心理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形式为机考,主要考察考生岗位性格特征,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心理测试成绩只告诉考生本人,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六)面试
面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有无经济问题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三)工作经历。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76162、8097616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27—82868467(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
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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